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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集中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逃税案件:涉案金额超1330万元,“高流量低申报”成主播偷税新套路

作者:何璐璐 发布时间:2026-07-10 15:53:42点击:13

2026年7月10日,山东、浙江、四川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7起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主体不乏粉丝量超600万的网络主播、年销售额上亿元的热门网店。这是继6月曝光涉税中介案件之后,税务部门又一次集中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释放出持续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明确信号。

一、案件特点:“高流量低申报”成共同特征

此次集中曝光的7起案件中,4起为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个共同特征——“高流量低申报”:涉案主播直播间热度高、带货流量大,甚至常有粉丝打赏,但税费申报缴纳却极低

其中,在多个网络平台直播带货的主播许静婉,粉丝关注量合计超过600万。她不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极少,且其负责带货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来各类税费申报数据均为0。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

主播汪一芳直播引流,网络热度高,粉丝量近百万,可本人四年期间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余元。主播郭晓峰粉丝量高达240万,账号橱窗销售量累计达百万单,四年间缴纳税款合计仅有1.35万元。主播陈旭在2022年至2024年间几乎每天都直播,粉丝量高达100多万,直播间人气很高,粉丝经常打赏,可他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为0元,2023年度仅缴纳个人所得税几百元

在深入调查后,税务部门对上述4名网络主播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合计金额超过1330万元。目前,相关款项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逃逸式”注销:偷逃税款的新手段

此次曝光的案件中,还出现了以“逃逸式”注销方式偷逃税款的新手法。在山东,税务部门调查发现,在2023年至2024年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实际控制人任威成立奶泡商贸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以多种方式隐匿经营收入2.07亿元,后又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

这种“逃逸式”注销行为,试图通过注销主体来切断税务追缴链条,逃避纳税义务,是近年来税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手段之一。

三、专家解读:增值税新法落地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此次曝光的案件,东北大学财经学院院长谷成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些案件再次凸显了行业税务合规的重要性。部分主播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从事直播带货,实际经营规模已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却通过隐匿收入、拆分主体等手段,长期违规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此享受低征收率优惠

谷成介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遏制了“高营收、小规模”的避税行为。新法配套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明确了两项关键规则:一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时,可要求其按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这意味着,如果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等方式违规保持小规模身份,一旦被查实,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要求其按照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如销售货物13%进行追溯补税,而不再是被发现时按小规模纳税人1%—3%征收率计算。”谷成告诉记者,“这一变化将使补税金额、滞纳金及罚款显著增加,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谷成进一步指出,过去部分主播试图通过设立个体工商户寻求核定征收以降低税负的做法,已不再可行且风险极高。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能够精准识别“高人气、低申报”等异常情况。从业者应全面梳理业务模式与收入构成,确保纳税人身份与实际经营规模相匹配,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四、税务部门表态:平台企业须依法报送涉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均属违法行为

负责人强调,平台企业应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增强法治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税务总局此前已明确,严禁平台企业向各类“小哥”等人员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

五、行业观察:从“选择性合规”走向“刚性约束”

从2025年12月首次曝光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到2026年6月曝光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再到此次集中曝光7起网红网店偷逃税案件,税务部门对平台经济的税收监管正在从“点状治理”走向“常态化监管”。

对于网络主播和平台内经营者而言,合规经营已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在“以数治税”深入推进和税收法治化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利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拆分主体规避一般纳税人身份、“逃逸式”注销等传统避税手法,在税收大数据的穿透式监控下正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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