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税收优惠政策法规依据与适用指南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规依据
增值税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适用条件:
优惠内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法规依据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具体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维持100%
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80%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加计扣除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法规依据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具体规定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所有行业小微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法规依据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减免内容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五、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要点
资格认定要求
纳税人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
按规定归集和核算相关费用
准确计算优惠金额
申报管理要求
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直接享受优惠
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
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准确
资料留存要求
优惠事项相关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结束后10年
资料应当能够证明符合优惠条件
六、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
主要风险点
不符合条件享受优惠
计算过程存在错误
备查资料不完整
未按规定进行申报
合规建议
严格对照政策条件进行自查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
及时关注政策变化
七、最新政策动态
2024年新出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号)
明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
优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
政策执行注意事项
注意政策执行期限
关注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执行口径
及时更新财务核算系统
结语
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准确把握政策要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税务处理。建议企业建立健全税务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适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涉税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