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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 2027 年启动,八大行业率先纳入,绩效 A 级企业减半征收

作者:何璐璐 发布时间:2026-09-21 21:15:19点击:6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在八个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这是环境保护税自 2018 年实施以来最重要的扩围改革之一,将对石油化工、印刷、汽车制造等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相关企业应提前了解政策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政策背景:从 18 种到全部纳入,绿色税制持续完善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可引发雾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是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可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有 300 多种。

2016 年环境保护税立法时,由于当时监测核算能力不足,仅对苯、甲苯、甲醛等 18 种具有毒性或恶臭的挥发性有机物征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未纳入征税范围。近年来,我国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标准、产品标准和排放量核算方法日趋完善,为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提供了技术支撑。

2025 年 10 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为本次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八大行业率先试点,占工业源排放量七成以上

考虑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多、涉及工艺环节多、排放量计算较为复杂,试点工作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第一批试点覆盖八个行业:印刷,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医药制造,炼铁、炼钢,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

这八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工业源总排放量的 70% 以上,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领域。下一步,三部门将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评估试点效果,适时在其他行业全面推开。

三、税额标准:每污染当量 8 至 12 元,各省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大气污染物实行每污染当量 1.2 至 12 元的幅度税额。由于挥发性有机物以敞开液面挥发、动静密封点泄漏等无组织排放方式为主,涉及的产排污环节多,治理难度更大、治理成本更高。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特点和治理要求,《办法》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内,将挥发性有机物的税额幅度确定为每污染当量 8 至 12 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四、整体作为一类污染物征税,18 种有毒物质仍单独计税

挥发性有机物不是一种单一的污染物,而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目前可监测的已有 300 多种。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整体综合治理的要求,并考虑技术必要性和经济可行性,《办法》不区分单项物质,将挥发性有机物整体作为一类大气污染物征税。

对于已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具有毒性或恶臭的苯、甲苯、甲醛等 18 种挥发性有机物,仍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作为单项物质征税,其排放量在整体计算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应税排放量时予以扣除,避免重复征税。

五、排放量计算:分源项采用不同方法,无组织排放全部纳入

相对于其他应税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以无组织排放为主,涉及排放源项较多,排放量计算更为复杂。《办法》采用列明排放源项清单的方式,对不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具体而言,对设备动静密封点排放源项,采用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计算;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排放源项,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对其他排放源项,采用产排污系数法计算。试点将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全方位推动纳税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生态环境部还将进一步明确具体计算方法,对排放源项逐一规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排放量计算方法,并分级分类给出各类设施的废气收集、去除效率,支撑高效精准核算。

六、绩效分级税收优惠:A 级减按 50%、B 级减按 75% 征收

为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绩效水平,《办法》结合环境绩效分级管理要求,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定的国家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 A 级纳税人,减按应纳税额的 50% 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对绩效 B 级纳税人,减按应纳税额的 75% 征收。这一优惠幅度与基于排放浓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幅度持平,有利于引导企业实施源头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业内人士指出,"多排多缴、少排少缴" 的机制设计,将让绿色生产真正成为企业的 "加分项" 与 "硬优势",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深度治理。

七、企业应对建议:提前排查、精准治污

距离 2027 年 1 月 1 日试点实施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相关行业企业应抓紧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对照试点行业清单进行自查,确认本企业是否属于试点范围。其次,梳理本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项,了解排放量计算方法,摸清排放底数。再次,评估本企业当前的大气环境绩效等级,若尚未达到 A 级或 B 级标准,可考虑加大环保投入,提升治理水平,以享受税收优惠。最后,关注当地税务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后续配套文件和操作指引,确保政策实施后能够准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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